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
如果是男方婚前的债务,不需要女方承担。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一方的债务或者夫妻约定财产单独所有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否则债权人有权请求女方承......
(1)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夫妻家庭生活,如子女教育、父母赡养、生产经营等,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2)若丈夫借高利贷用于赌博的,则妻子不需要偿还。(3)如有......
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
张杰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现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曾任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央分局(原国土资源局)干部、西安市秦岭北、麓违建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迎全运市域整治督导组成员、西安市“大棚办”驻秦汉新城指导组成员等。2018年,曾获西安市政府办公厅颁发的“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年,曾获西安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原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追赶超越奖”称号。 张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擅长行政、民事、公司、劳动、保险、合同、金融及传统法律事务,专攻民商法、劳动法和行政法;在法律工作中着力加强非诉讼业务能力、尤其关注活力日益强劲的民营经济法律事务,对民营股份制改造、优化资本结构、科技研发与工业产权保护、融资担保、法人治理结构等课题有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经验。 张杰律师密切注意发展变化着的中国法制环境,深刻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探索并掌握解决各种冲突的法律技巧和手段,致力于中国社会的发展、进步和公平。深刻体会到新时代对执业律师的迫切要求,多年来,一直致力于改革法律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将不再传统地局限于代理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同时包括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咨询。 联系电话:18591772577(微信同号)、1533907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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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婚前债务一般被视为个人债务,即因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应由个人承担。然而,如果已婚配偶后来对此债务表示同意或认可,或者在债务产生时双方有共同意图和意愿,那么这笔债务可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在婚姻中,个人应明确自己的债务责任,避免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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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银行的钱是否会影响妻子,需具体分析。如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妻子需共同承担。但如债务远超家庭日常开支,且非用于家庭生活,则妻子无需承担。具体情况需综合评估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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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可根据法律规定协商确定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对债权人无效,除非债权人事先知情或事后认可。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相关债务也由获得方独自承担。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资助他人或独自经营造成的债务,以及因非法行为或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务,应由单独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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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债务是否共同承担取决于债务性质。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而非共同债务则由个人承担。在婚姻期间,双方需共同签署或追溯性承认债务,构成共同负责的债权责任。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产生的债务也视为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