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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怎么界定?

时间:2024.09.12 标签: 债权债务 公司债务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1、民法典对无法清偿全部债务怎么界定没有规定,而《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有到期债务无法清偿,并且明确资不抵债,债务大于资产的,可以认定无法清偿全部债务。
2、偿还债务是债务人的责任,而有些债务人的债务是比较多的,有可能出现无法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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