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

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有哪些?

时间:2024.10.06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78人
律师解析:
1、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3、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遗赠协议并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需要见证人签字的协议,只需要遗嘱人签字即可。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1、各方的基本情况;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5、各协议人分......

财产分割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1、各方的基本情况;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5、各协议人分......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子女是否为第一继承人

    方晓侯团队律师

    方晓侯团队律师

    依法规定,子女乃遗嘱继承中的首要顺序继承人,这意味着子女与其配偶及其他亲属共享同样优先的遗嘱继承权,他们有权平等继承遗产。若被继承人并未以书面形式定制遗赠财产分配事宜,则遗产将依循法定继承的规则,由首位遗嘱继承人共同负责分配。

    浏览量:1145 2024-11-21
  • 丈夫的婚前财产第一继承人是谁

    徐卫东律师

    徐卫东律师

    关于已故丈夫的婚前财产,若他不幸离世后,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其爱人(也就是其遗孀)、子女以及父母亲等。倘若丈夫在生前已经订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便会严格遵循遗嘱上面的指示;反之,若未曾写下遗嘱,则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依次进行分配。

    浏览量:1308 2024-11-21
  • 债务遗产继承归哪个部门管辖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关于债务与财产继承这一类事项往往属于民事法律领域的事宜,几乎全部可以交由县级及其以下级别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当继承行为过程中发生相关纷争时,当事人可以向被继承人去世当天的常驻地址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区域的同级别或下一等级别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

    浏览量:1385 2024-11-21
  • 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易轶律师

    遗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是经公正处按照法律规定公正的遗嘱;除了公证遗嘱需要进行公证,其他四种遗嘱只要符合自身的构成要件就有效并不需要进行公证。相比较与其他四种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

    播放量:1040 2023-03-30
  • 什么是共同遗嘱

    万鹿勇律师

    共同遗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的一份遗嘱。共同遗嘱有形式意义上的共同遗嘱和实质意义上的共同遗嘱之分。所谓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

    播放量:889 2022-06-09
  • 遗赠扶养协议应该怎么公证

    万鹿勇律师

    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亲自到遗赠人或抚养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赠人因年老、疾病等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处的,公证员可到其住所办理。

    播放量:352 2022-06-09
纪蓉蓉律师

北京市惠诚(青岛)律师事务所

纪蓉蓉律师,1981年出生,执业15年,合伙人律师,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2012年被评为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现任青岛市公共法律中心人民调解员,青岛市市北区妇联公益律师,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奖惩委员会委员。曾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曾获多面锦旗,受到客户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婚姻、继承、劳动工伤、征地拆迁、交通事故。 服务宗旨:法为天,民为基,诚为本,德为先。守望正义,忠于客户。

咨询该律师
  • 财产继承需要交什么钱给父母

    1980人阅读

    在分遗产的时候,子女一般不用给父母交钱。分配是按照法律规定和遗嘱的要求来做的,这样能保证公平合理。除非是一些特殊情况,像是要还遗产的债,子女才需要额外花钱。分遗产主要是为了体现亲属之间的关爱和责任,可不是一种经济交易哦。

  • 财产继承需要交税款吗

    1989人阅读

    一般来说,财产继承通常不用交税。但要是继承像房产这类特殊财产,那就可能得交些相关费用啦。咱国家现行的法律规定呢,法定继承是不征收契税的。可要是非法定继承人按照遗嘱去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这就属于赠与行为啦,这种情况就得征收契税啦。

  • 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

    1937人阅读

    在房产继承这事上,得先去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公正机构把股权承继公证给办了,接着再去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产权转移。要带的东西有:逝者户口注销的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能证明继承人身份的材料,还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财产权益的证明。要是有好几个继承人,那就得让其他继承人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权才行。

  •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程序怎么走

    1805人阅读

    首先呢,得把那些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哈,像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呀、亲属关系证明还有房产证之类的。接着呢,所有的继承人得一起去当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公证哦。公证员会仔细审查提交的这些材料,说不定还会问问继承人一些情况呢。要是审查通过啦,继承人就得交公证费用啦,交完费用后,公证机构就会出具公证书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