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
吴玲芳律师简介: 吴玲芳律师(咨询电话:13878877061),广西智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十一年,代理了近千起民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并为多家企业挂牌上市、企业并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实务经验;执业前曾在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企业集团从事法律工作近十年,在合同起草、审核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吴律师擅长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侵权赔偿及刑事辩护业务,对诉讼案件具有敏锐的把控能力,能敏锐的找到法律突破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部分成功案例: 1. 代理韦女士离婚纠纷,一审法院判决不准许离婚,后通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成功判决离婚; 2. 代理黄女士离婚纠纷,因协议离婚时男方要求黄女士补偿30元同意离婚,黄女士无奈诉讼法院,代理后经过协商,最终男方同意协议离婚,且无需黄女士补偿。 3. 代理吴某离婚纠纷,女方杨某要求分得近15万元及小车一辆,并争取两个小孩抚养权,最终杨某的诉求被全部驳回,成功为吴某争得两个孩子由吴某抚养,同时,通过律师调取证据,成功为吴某追回杨某转移的夫妻共同财产2万元; 4. 代理梧州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申诉案件,在该公司面临被执行风险时,成功为该公司申诉启动再审程序,最终为该公司挽回170多万元的损失; 5.代理梁某诉前女婿李某民间借贷纠纷,在仅有40万元借条无任何转账凭证的情况下,通过调解,不仅成功为梁某确认了30万元债权,同时还为梁某之女瞿某,解决了其与李某离婚后尚未解决的房产分割问题; 6.代理某酒店买卖合同纠纷,因吕某在该酒店就餐食用木瓜炖雪哈和土茯苓老鸭汤两道菜后,以该酒店非法添加雪哈、土茯苓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该酒店退还货款并十倍赔偿,被法院驳回,为酒店挽回损失的同时,更维护了酒店的正常经营; 7.代理张某民间借贷纠纷,因张某向孔某借款本息合计55万元,张某偿还432500元后余117500未还被诉,成功为张某免去117500元债务; 8.担任邱某故意伤害罪案二审辩护律师,一审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二审成功改判缓刑; 9.为某集团PPP项目并购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0.为某国有企业并购业务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咨询该律师夫妻共有财产赠予第三者之处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夫妻一方未获得对方授权而将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赠与他人,此类行为将可被视为无效之举,且另一方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进行追索。
出资为第三者购房的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和损害公共利益而无效。赠与的仅为购房款项而非房屋,故赠与方无权取回房屋。出轨者无权索回购房款项,其伴侣作为实际受益的债权人,有权请求第三者归还款项。基于合同无效,实际执行的赠与款项需退还。
给小三的现金且无字据,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妻子可以要回来,因为对于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配偶的权利,配偶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如果是用个人财产给予小三的,是无法要回的,这视为对小三的赠与。
该请求可行。丈夫赠予第三者财产违背公序良俗,赠与协议无效。妻子可依法要求第三者返还财产。如第三者不遵,妻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向法院提交证据证实丈夫转账给第三者。
若男方擅自将共有财产赠予他人,妻子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并追回财产。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均为共同财产。遭遇此类情况,应积极收集证据,以第三者侵害共同财产为由提起诉讼,保护自身权益。法律规定未经同意擅自赠予的财物应无效,第三者需全额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