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致人死亡,十年不能考驾照。
根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五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
犯罪依法被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未取得驾驶证或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或驾驶证过期没更换相对应的合法准驾证明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
无证驾驶的处罚如下: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
2、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者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6分。
3、车主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4、伪造、
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5、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
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
肇事罪,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
6、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
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1)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
违法行为的,给予
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
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上述第1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