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立即咨询特殊情况下,配偶一方作保证人,可能要用共同财产偿债。要是夫妻双方都知道并同意保证责任,或者债务用于家庭生活、共同经营,那么共同财产就会被用来偿债。不过,要是另一方能证明债务是保证人一方的个人债务,且没用于家庭,就可以主张只用保证人的个人财产偿债。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不能随便变为个人所有,但以下几种情况除外:通过书面形式约定部分财产归一方所有;因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补助费等属于个人的专属物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以将夫妻共同财产转为个人财产:1.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2.人身伤害赔偿金一般属于个人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4.仅供一方日常使用的财产,可能被视为个人财产。关键是,变更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将夫妻共有财产转为个人名下通常不会引发税费缴纳,因为在婚姻期间内,这种转变不属于应税行为。不过,在某些特定财产类型或交易方式下,可能会受到税务法规的限制,需要注意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税款。所以,在进行财产转换时,最好咨询一下税务专家,以确保一切合法合规。
婚姻期间,工伤保险赔偿款不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笔赔偿款主要是用来弥补工伤者因身体受损和劳动能力下降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可以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所以它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应被视为个人专属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