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开车上路,一次记6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
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
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
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被暂扣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回驾驶证:
1、被扣留驾驶证的驾驶员,要先把车辆所有的
违章记录都处理并缴纳相应的罚款。
2、要到交通部门去参加一个星期的道路安全法律
法规的学习。
3、有的地方也要再次参加科目一的考试,要一直考到合格才可以后续的流程。
4、就算是上面的都做完了,那么,也要等着驾驶证扣留到时间,就可以凭借证明,到交通管理部门去取回来自己的驾驶证了。
暂扣驾驶证的情况:
1、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
2、驾驶员将机动车交给没有驾驶证或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
3、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的情况。
4、驾驶的机动车是拼装的,或者已达到
报废标准的情况。
5、发生了
重大交通事故,已经构成
犯罪的情况。
6、一个记分周期累积记分已经超过12分的情况。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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