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鑫辰律师事务所
张岳律师在办理法律事务过程中,思维灵敏,既善于捕捉细节,又能全盘考虑。同时张岳律师具有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专业诚信、值得信赖,法律实务和诉讼技巧娴熟,擅长保险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的处理。
立即咨询在离婚过程中,若一方未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不足以成为撤销其探望权的理由。探望权乃为父母与其子女间不可或缺的法律权益,倘若仅因未能如期支付抚养费用就随意剥夺,此举显然违反了法律精神与公正原则。因此,我们建议您以孩子的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向未支付抚养费用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迫使他们履行其应尽的责任。然而,尽管如此,仍然无法妨碍对方行使其依法享有的探望权。
若一方在离婚后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孩子抚养费,这就违反了法规和协定。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强制前配偶履行抚养责任,并支付未付的费用。虽然抚养义务是持续的,但抚养费的索求不受法定时效的限制。因为子女抚养是父母无条件的终身义务,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免除。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一般按照双方协议进行,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进行判决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失业的、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人失踪导致抚养费索取困难,需其重新出现才能依法追讨。抚养费追讨属民事案件,涉及诉讼时效仅在对方明示拒付时。抚养权方可直接诉诸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主张支付。胜诉判决后,若败诉方不履行,胜诉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请求审判员亲自执行。
即使离婚后对方未能如期支付抚养费,也不能直接取消其探望权。探望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权利,不应因经济问题而受限。但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以维护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