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主任,优秀律师奖获得者。专注于民商、刑事领域的业务钻研与案件办理,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秉承专业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持以“客观、公正、文明、尽职”,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原则,代理的多起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赢得了广泛赞誉。
咨询该律师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文规定的第五百三十九条:若债务人故意实施财产之恶意转让,即通过大幅度降低财产价值的方式进行转让,或者在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时,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债权人对债款的收回,而且,这一行为事实让债务人的相关受益方充分了解到这一情况,或者应该有这样的认识。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债务人的行为无效。
欠款未偿付一般而言并非侵犯财产权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享有的财产权益始终受到法律的公正平等保护,然而此项原则却并不必然直接适用于欠债不偿还的状况。欠债不偿涉及的乃债务履行的相关事宜,而非财产权益遭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乃是权利人请求特定负有法定责任之人实施或不实施某项行为的正当权力。
财产侵犯罪,就是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各种手段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严重犯罪,像是盗窃、欺诈、抢劫这些。这犯罪的核心特点,就是在没法律允许或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用各种方法拿别人的财产。比如说,盗窃罪就是偷偷拿别人的东西;欺诈行为就是编瞎话或隐瞒事实,让受害人搞错了,然后就把财产给弄丢了。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关键要素主要包括:一是未经授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损害其合法权益;二是给权利人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三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故意,比如明知未经许可而生产、销售专利产品。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侵权行为:未经授权复制或发行他人著作权作品等。 2.严重程度:造成权益所有者重大损失或非法获利过高。 3.主观故意:明知故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以上三个方面是判定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关键领域,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