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企业厂房拆迁补偿主要包括替代土地价款差额、经营损失、固定资产折旧、搬迁费用及员工安置。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强调公共利益和公正合理,仅在符合法律的“公众利益”需求时进行。征收过程需经过公告、调查、听证、报批和补偿公示等步骤。拆迁可能导致宅基地使用权丧失,可通过协议或司法程序执行。
工业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以下费用,给予补偿: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特高压工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远离线路无补偿,靠近则按房屋构造、折旧和临时居住条件分级计算,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安置及经济损失。由市政府或县级政府提供,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费和生产中断补偿。另有额外补助和奖励,具体规定由政府设定时限。
2021年高速公路沿线房屋拆除补偿标准需遵循各地政府法规政策。产权置换应补偿合理面积、装修费及搬迁、过渡费用;划地重建应提供重置成新代价,含房屋修建、装修及搬迁费,并提供过渡居住支持;纯货币补偿则参考当地商品房市场均价。
高速公路占屋补偿政策规定:房屋最低货币补偿按区域内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的90%计算;家庭住房搬家补助费每户350元,临时迁居需计算两次;非家庭住房按实际费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