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驰宏律师事务所主任,优秀律师奖获得者。专注于民商、刑事领域的业务钻研与案件办理,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司法实务经验,秉承专业创造价值的执业理念,持以“客观、公正、文明、尽职”,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原则,代理的多起江苏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较好效果,赢得了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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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得确定其范围。要是夫妻双方没约定,那就按照法律规定来认定。执行过程中,一般会留下夫妻另一方的份额。要是夫妻共同财产不够清偿债务,可能就得执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啦,但得保证对方基本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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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如下: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就由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依照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像夫妻婚后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等这类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但要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对家庭的付出以及子女抚养等方面。而一方的婚前财产,通常是属于其个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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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拆迁房能否给孩子,得综合好多方面来看。要是夫妻双方都同意,想把拆迁房送给孩子,那是可以的。要是商量不好,法院就会依据拆迁房的获得途径、产权状况、孩子的利益以及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等来判决。要是拆迁房是夫妻共同的财产,法院在判的时候会按照公平的原则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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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要是有隐匿的黄金首饰,怎么处理得看这些首饰的来源。陪嫁来的那些首饰是女方自己的财产;亲友送的贺仪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给女方个人的,一般就当作夫妻共同的财产;男方给的聘礼通常归女方;在婚姻期间买的呢,就按照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那些价值比较高的金银首饰,一般都被看作是夫妻共有的财产。所以得把首饰的性质综合起来判断,然后好好地处理这些首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