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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是否支持?

时间:2024.10.1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95人
律师解析:
离婚青春损失费法律上不支持。
我国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无法律依据。
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青春的“损失”是由于时间的自然因素造成的,而不是对方造成的,因此,要求对方赔偿是不合理的。
但是法律规定有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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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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