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并不完全取决于母亲是否有固定职业。法院会以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为首要任务,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意愿和能力、生活环境的稳定性等因素。如果孩子较小,可能会优先考虑母亲的照顾,但如果母亲没有稳定的收入,无法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而父亲有更优的抚养能力,那么监护权可能会归父亲所有。
一般来说,哺乳期的子女会判给女方抚养。这是因为幼儿这时候更需要妈妈的关爱和照顾,如果从大局出发,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法院一般会把抚养权判给女方。不过,如果女方在哺乳期出现了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况,比如生了重病,或者有不良嗜好,那抚养权也可能会交给男方。
一般情况下,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以此来确保孩子可以正常生活和成长。具体的费用多少,会根据男方的收入和孩子的需求来决定,通常占男方月收入的20%到30%,要是有两个孩子,可以适当增加,但最多不能超过50%。男方要按时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18岁或者高中毕业。
一般情况下,哺乳期离婚,孩子通常会判给女方。因为哺乳期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但如果女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男方。
若夫妻离婚之时,子女被判予男方抚养,则女方享有探视之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文所述,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承担抚养责任的父亲或母亲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同时另一方负有协助执行的责任和义务。关于如何行使及实施该等探望权利的具体形式与时间段,可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若未能就此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