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安通(东莞)律师事务所专注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在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并购、重组、破产清算、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等专业领域取得了十分优异的成绩,自成立以来主要承办高人民法院及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安通东莞所现有员工80余人;坐拥一整层写字楼16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软硬件设施一流。 安通律师大多毕业于人大、北大、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学府,累计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已超过1000家,包括央企、政府单位、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安通律所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收购、企业合并、破产重组、金融证券、知识产权及企业商业模式策划等领域均有丰富实战经验。 自2017年起,安通律所每年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捐赠30万元,计划连续10年共捐赠300万元用于法学研究。 安通律所拥有一支庞大、权威的专家顾问团队,成员均为国内法学界享有盛誉、在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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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产继承争议中,法庭裁决基于多重因素。首先确认逝者是否留下有效遗嘱,若有,则依遗嘱分配遗产。无遗嘱或遗嘱无效时,依据法定相关法规裁决,考虑继承人范围及赡养责任等因素。遗产分割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各继承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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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含婚生、非婚生、收养及继子女)及父母(含生父母、养父母及继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则由兄弟姐妹(含直系、旁系、收养及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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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继承权排序中,配偶、子女和父母分别占据首位、次位和末位。通常,应均等分配遗产,但特殊情况下,如经济依赖某一继承人或继承人存在特殊困难,可协商不均等分配。对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适当照顾;而对被继承人尽主要抚养责任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获更多份额。未履行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则无权获得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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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债务人离世无继承人,债务由遗产承担。遗产不足时,未偿还债务不再追究。继承人只对遗产价值内的债务负责。放弃继承权者,不承担债务。无继承人且遗产无人接受,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用于偿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