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
陈旭玲,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1年开始执业,执业十二年,办案理论功底深厚,代理案件认真负责,思维敏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2011年-2015年曾在重庆固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15年至今执业于陕西行中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办理大量的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承办了大量暴力伤害、盗窃、抢劫、非法经营、涉毒涉黑类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处理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辩护及非诉讼业务。执业以来,还承办了大量法律援助案件,为农民工、低收入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在劳动争议、工伤保险待遇、提供劳务者受害等案件中争取到了合法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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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子女抚养权时,若一方有明显错误行为,将全面评估多方因素,优先考虑孩子最佳成长环境。过错方若涉暴力、虐待等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将不利其争取抚养权。最终决定还需综合双方经济、陪伴时间、孩子意愿等多维度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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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父母一方抛弃未成年子女,司法机关处理抚养权时,常倾向判予未弃养方或能确保子女在稳定健全环境中成长的亲属。法院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核心,确保子女在和谐安宁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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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一方未按时支付抚养费,需备齐证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中的抚养费金额、支付周期与方式,证明其违约。同时,收集对方经济状况证据评估支付能力。之后,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详述违约情况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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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协议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多由父承担,母亦需分担抚养费,依协议条款定。若协议明确母无需支付,则依约执行;未明确时,基于公平法律,母应负担抚养费。具体数额综合子女需求、父母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