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
郭庆梓律师,律所主任 尊而光(长沙)律师事务所主任,尊而光律师事务所CEO,尊而光刑事专业委员主任。执业以来承办大量刑事辩护案件,在诈骗罪,毒品犯罪,卖淫类犯罪、开设赌场、非法经营、职务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执业以来终将“治狱者得其情,则无冤死之囚”作为刑案办理信念,始终坚信个案正义才是真正的正义,致力于减少和预防冤案错案的发生,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公平落在每个当事人身上,进而维护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成功案例 毒品犯罪:郭庆梓律师代理W某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一案,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诈骗罪:Y某涉嫌冒充医生保健品诈骗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成功取保候审,判得缓刑; 开设赌场: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投案48小时后,成功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 故意伤害:陈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郭庆梓律所为其辩护,终获缓刑; 强制猥亵:代理江某涉嫌强制猥亵罪一案,获检察院不批捕; 卖淫案:代理Y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最终变更罪名为介绍卖淫罪定罪处罚;
咨询该律师刑事诉讼特别程序包括未成年人案件诉讼流程、公诉案件和解、缺席审判、违法所得没收及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等。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未成年犯罪者应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处罚为辅。在处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应保障其诉讼权益,提供法律援助,并指定专业人员承办。
特殊诉讼程序指定监护人步骤:当事人或法院向管辖法院递交请求文件,提供事实依据和论据证实被告方无法自主参与。法院审核后,若必要则指派适宜人士为监护人,并告知其参与诉讼的重要性与义务。最终,监护人代表被告方参与诉讼,维护权益并承担监护职责。
根据《民事诉讼法》,特殊程序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况:选民资格认定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判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案件;确认无人认领财产案件;确认并执行调解协议案件;实现特定财产担保权益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特殊程序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况:选民资格认定案件;宣告失踪或死亡案件;判断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案件;确认无人认领财产案件;确认并执行调解协议案件;实现特定财产担保权益案件。
特殊诉讼程序指定监护人步骤:当事人或法院向管辖法院递交请求文件,提供事实依据和论据证实被告方无法自主参与。法院审核后,若必要则指派适宜人士为监护人,并告知其参与诉讼的重要性与义务。最终,监护人代表被告方参与诉讼,维护权益并承担监护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