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孙伟伟律师,致力于刑事业务,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刑事合规等业务领域,担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企业合规师(高级)。先后参与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刑事业务办案经验。参与办理的案件中,不乏有在全省、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高级别干部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等。 曾参与赵某某等4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戚某某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张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办理,为涉案骨干成员辩护,辩护效果显著;参与袁某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说服检察机关变更罪名,该案由法定刑十年以上变为三年以下; 参与张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涉案金额过亿),扣减非吸金额的辩护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效果显著;参与牛某某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为牛某某做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辩护人大量观点,该案件在未取得被害人谅解书情况下,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参与办理的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件,在被告人已经认罪认罚并被量刑有期徒刑八个月的情况下,为被告人争取到有罪免罚的结果; 参与办理秦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件(***案件,涉案金额数亿),为秦某争取到从犯地位,辩护效果显著;参与金某某等涉嫌组织卖淫案件(青岛市特大组织卖淫案件),法律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参与曹某某等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件(涉税数亿元)办理,法律意见被办案机关采纳,目前该案正在办理中。 孙伟伟律师刑事办案经验丰富,刑事理论功底深厚,始终坚持“真诚待人、专业服人”的办案理念,追求专业化发展道路,工作成果显著。
咨询该律师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都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审理案件时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但它们的性质和适用情况有所不同。 刑事拘留是在执法过程中遭遇法定紧急状况时,针对当前实施犯罪行为者或有重大嫌疑人员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而行政拘留则是由特定的行政机关(特指公安机关)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公民在较短时间内实行人身自由限制的一种行政处罚措施。 总的来说,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而采取的措施,但它们的适用情况和法律程序有所不同。
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立案流程:接到举报后,警方或有权机关对线索进行审查,对证据进行核实,判断犯罪事实和嫌疑人情况。经判断确认犯罪事实并属于管辖范围的,决定立案。接着启动侦查工作,收集证据,询问证人,传唤嫌疑人。
刑满释放后实施三年重点监控的具体含义在缓刑期间结束之后,并不需要接受额外的三年监管措施。当缓刑考察期正式完结之际,原先判定的刑罚将得到彻底的解除与释放,无需再接受任何形式的监管。缓刑是对那些触犯了法律,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认定已经构成犯罪,并且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人,先进行定罪宣判,但暂时不对其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实际执行。
关于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的解释也就是说,该罪犯将获准缓刑七个月。对于拘役的情况,缓刑的上限通常设定在五个月至一年内。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而言,其缓刑的考验期限应与原判刑期无关,但需在一年以下,且不低于两个月。缓刑是指对于被宣判定罪并处以一定刑罚之罪犯,在特定期间内附设条件地暂停执行其所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无期徒刑不是说关一辈子,只要犯人在监狱里表现好,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真诚悔过或者有立功表现,是可以申请减刑的。不过减刑的裁定要根据他们的表现来定,但是减刑后,犯人实际服刑的期限至少要有十三年,这也是为了保证刑罚的严肃性和教育改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