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离婚后如果
债务属于
夫妻共同债务的,则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债务是一方的
个人债务的,则由欠债一方自己承担。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来说包括下列债务: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
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
赡养负有
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
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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