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董沛律师,1983年出生,毕业于郑州大学,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曾在多家大型金融机构任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行性、和法律风险分析,保障公司合法经营和避免风险。常年专注于研究公司经营风险,尤其是刑事风险。对于刑事案件,尤其是公司经营中涉及刑事问题和经济犯罪,有深入研究和完善的应对策略,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员工因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原则上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执行时需遵循以下细则:每月扣除的经济补偿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果个人原因给公司带来损失,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赔偿。赔偿方式可以考虑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必须遵循一定原则:每次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这样的扣除比例既能确保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又不会对其生活造成过大影响。 同时,公司也应该在扣除前与劳动者充分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责任与公平,又维护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如果个人原因给公司带来损失,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赔偿。赔偿方式可以考虑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必须遵循一定原则:每次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这样的扣除比例既能确保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又不会对其生活造成过大影响。 同时,公司也应该在扣除前与劳动者充分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责任与公平,又维护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如果个人原因给公司带来损失,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赔偿。赔偿方式可以考虑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但必须遵循一定原则:每次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这样的扣除比例既能确保劳动者承担相应责任,又不会对其生活造成过大影响。同时,公司也应该在扣除前与劳动者充分沟通,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这样的处理方式既体现了责任与公平,又维护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
员工因个人原因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原则上应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执行时需遵循以下细则:每月扣除的经济补偿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否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