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
邵如阳律师(18994700001 )合伙人律师, 办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 执业前就职于江苏省交通厅高速管理处多年,视野开阔、思维活跃、逻辑严密、作风稳健 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类侵权案件,银行经济类案件等诉讼案件 上百起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人员可以见家属,但要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而且不能离开监视的居住地。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若某人被依法决定监视居住,应依法通知其家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内,除无法通知情形外,应告知被监视居住者及其家属。请家属配合并监督执行。
在刑事案件处理中,犯罪嫌疑人接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时,会面家人需经执行机关批准。监视居住是司法机构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采取的强制性措施,限制嫌疑人或被告在一定时间内不得离开指定居所,并对其活动进行监督,以控制其人身自由。
在执行监视期间,若犯罪嫌疑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且无法通知,应在亲属得知之日起24小时内,依法告知详情,包括原因和地点。两种情况需使用此手段:一是严重的贿赂罪行,如金额达50万元以上、产生恶劣社会影响或触犯国家重大利益;二是涉案者在当地无固定住所。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拘留期间能不能监视居住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不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