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徐晓倩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土地一级开发与流转法律事务部主任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律师协会会员 北京破产法学会会员 执业年限:10年 专业领域:诉讼、仲裁法律服务、行政诉讼、房地产建筑工程法律事务、征收拆迁等
咨询该律师土地征收补偿款项的归属问题:集体所有抑或个人所有土地征用补偿款的分配方式及构成要素具体如下: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根据现行规定,此项费用将归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然而,这对村级团体提出了重整农田并向失地农户重新分配土地的需求,遗憾的是,绝大部分的村级团体现状无力达到这一标准。
市县政府在组织征收集体土地签订协议时,往往是和村委会或者是村民小组签订协议,而不需要承包户签字。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及部分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农村集体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归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农村自留地及自留山亦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有权由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代表行使。
土地征收补偿款的归属因补偿类型而异。土地补偿费原则上归村集体,但需按比例分配给被征地的农民。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农作物的补偿费归属视实际情况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论户籍是否迁出,均有权分取土地补偿费。社会保障费用的归属尚待明确。
农村集体土地,除非法律明确为国家所有,否则归集体共有。城市土地多属国家所有,市郊土地则视法律而定。国家土地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则是指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授权下对其土地享有的权益。农村和都市边缘土地,除法律规定外,归农民集体所有,由相应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表行使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