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深耕婚姻家事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财富管理与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圳电视台《约见大律师》特邀嘉宾、央视《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咨询该律师男方父母为子女购房首付款的赠予行为,如果没有明确规定,视作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分割,若无共识,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实际因素及权益保护原则裁决。首付款若明确赠予,则为个人财产。房产增值和共同还款部分仍属共有。离婚时,房产按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可能涉及竞标补偿或拍卖分配。
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偿还余款的,该不动产应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综合考虑出资来源、装修情况等因素予以公平分割。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并赠予子女的部分,如无明确财产分配协议,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一般按均等份额分割。若分配不公,可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但需尊重事先约定或法律酌定的原则。
房产首付由父母提供,夫妻离婚后财产分配需遵循法律规定。若婚前一方父母出资并登记在子女名下,离婚后房屋归登记方,未获房产权一方可获还贷及增值补偿。 婚后父母出资且登记在子女或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视为赠与。
婚后女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款,若房产证仅写男方名,首付款视为个人财产,房贷为共同财产,房产增值部分亦然。若房产证注明夫妻共有,证明首付款为父母所出,则成立借款关系,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房贷及增值部分平分。若无证据证明首付款来源,整套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资产均等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