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
卞亚辉,男,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为上海段和段(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专业擅长:建工房地产、公司法律争议解决、民商事诉讼等。业务集中于建设工程全过程法律服务,重点包括招投标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建设工程索赔与反索赔、转包分包合同纠纷等方面具有极为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 执业经验: 1、诉讼领域: (1)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 (2)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数宗金额巨大、案情复杂的电缆管沟、桥梁、道路、房建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3)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市光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科诚建建设工程(福建)有限公司、平原外国语学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新乡市光合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了近500万元的工程款; (4)作为主办律师,代理郭某某与刘某某、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郭某某败诉,后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取得反诉胜诉,全部驳回对方的起诉; 2、非诉领域 (1)?作为主办律师,参与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新乡市市政工程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为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挽回1000万元的损失。 ?作为主办律师,办理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南森苑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针对索赔抗辩意见得到一审、二审、再审法院支持,挽回损失150万元。 ?作为主办律师,办理中建八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中建八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现了300万元的工程款。 ?作为主办律师,代理郭某某与刘某某、郑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营运车辆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诉讼,一审郭某某败诉,后历经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取得反诉胜诉,全部驳回对方的起诉。 ?作为主办律师,代理河南中之联实业有限公司与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一审、二审、发回一审,判决支持河南中之联实业有限公司的反诉,驳回了亚士节能装饰建材销售(上海)有限公司的本诉。
咨询该律师要是你想要去人民法院告别人侵犯了你的民事权利,那你可得抓紧时间,因为这个维权的时间只有短短的三年。从你发现自己感受到了伤害,也就是权益受损失的那时候开始算起,还有义务人也应该是在那个时候就知道你被他伤害了才行。假如说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时间已经过去超过二十年的话,那可就别指望着人民法院会帮你了,除非有特别的理由或者特殊情况,不然他们可是不会管的。
咱们来聊聊向法院打官司保护自己权益的事儿。这个时间限制是三年。从你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或者应该知道权益受损的那一刻算起。所以欠条的诉讼时效也是三年,从你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因为欠条的事情,你的权益受到了伤害那一天开始算起。要是过了这三年的期限,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保护这个权益,除非有特别的情况,比如超过二十年,法院才会考虑根据你的申请来延长这个期限。
这要看你的案子难不难、法院忙不忙,但是一般来说,从立案到开庭,应该不会超过我上面说的那个时间限制的。
跟法院打官司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利的话,时间限制就是三年。这个期限是从你发现权益受损、或者大概猜到谁可能是你的侵权责任人那天开始算起。所以,欠条和借条这种东西,如果想起诉追回欠款或者借款,法律规定就是要在三年内搞定哟。
你要是觉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想告上法庭,那可得注意了,得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这个期限就叫作诉讼时效。具体来说,这个期限是三年。就是说,只要你发现自己的利益受损了,或者你应该能猜到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受损(这里说的就是你觉得对方应该还钱之类的),那么从那个时候开始,你就只有三年时间来起诉他。如果过了这三年,你再去告他,那法院可就不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