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非抚养方探望子女并与其原配偶共同居住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并未明令禁止,但这并不构成合法的同居关系。这种行为的合法性取决于具体情境和法律规定,不被视为常规的同居行为。
1.为避免前妻子女继承物业,可制定遗嘱明确继承人,否则将按法律顺序分配,包括已离婚配偶及子女。 2.即使离婚,前妻未成年子女仍有合法继承权。遗嘱规定优于法定继承。 3.为规避风险,建议订立遗嘱,明确个人意愿和利益,实现财富传承规划。
夫妻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离婚后不享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有探望权,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一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依法强制执行,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并不时对孩子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关于子女探望,需视情况而定。若离婚时双方已就子女不带离家庭达成共识,则有权阻止另一方接走子女。若未明确规定,则允许另一方暂时带走子女,因血缘关系不可割舍。即便离婚后,子女仍是双方共同的。
如果前配偶在离婚后拒绝让您接触子女,您可以向法院申诉,通过法律程序确定您的权限和与子女的稳定联系时间。法院还可要求前配偶协助执行。如对方仍不遵守,您可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