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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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到法院阶段,通常过了检察院审查起诉就不能再适用不起诉(免于起诉),该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特殊情况如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时检察院可不起诉。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法院会审理,若情节轻微无需判罚可免予刑事处罚,这与检察院不起诉概念不同,免刑已构成犯罪只是不予刑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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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案件看似简单,但律师参与有其必要性。律师可审查案件证据是否存在瑕疵(如血液检测程序合法性),这会影响定罪量刑;能依据醉驾者认罪态度、是否造成危害后果等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如缓刑);还可凭借对法律程序和裁判规则的熟悉准确辩护陈述,保障当事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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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醉驾是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150mg/100ml通常构成危险驾驶罪。虽存在特殊情况可免予刑事处罚,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但需综合驾驶路段、距离、是否紧急情况等多种因素判断,且不同地区司法机关把握有差异,不过单纯150mg/100ml较难直接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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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行为与醉酒驾驶分别触犯不同法律条文,寻衅滋事罪依据《刑法》,量刑分五年以下及情节严重时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若一人兼具两种行为则数罪并罚,具体量刑综合多因素由法院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