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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申报具体包括什么债权

时间:2024.09.10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313人
律师解析:
满足以下条件的债权是可以申报的: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5、须为合法有效的债权。
法律依据: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
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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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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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旭律师

上海德禾翰通(昆明)律师事务所

古旭律师,从事法律工作5年,主要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案件,参与过多起政府机关、企业顾问法律事务等,有律师团队5人,均是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成功办理过多起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以及多起数十公斤级的毒品案件,有着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始终以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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