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哈尔滨)律师事务所
关浩辰律师本科就读于东北农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专业知识扎实,同时待人以诚,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将会秉持着专业严谨的态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专业的法律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成功办理过包括多次取保候审申请成功,法定刑以下量刑等多起有效辩护的经典案例;债务以及合同纠纷案件办理过程中,尤其执行阶段为债权人找到有效财产线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行使代位权需满足:债权人对债务人工人的债权是有效的;债务人工人没有去行使他的到期债权,影响了债权人的利益;这个到期债权不属于债务人工人,且已到了要偿还的期限。这几个条件都不能少,这样可以确保代位权的使用是正当、有效的。
代位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债权合法明确且到期,债务人未勤勉行使到期债权,致债权人实质损失,且债务人所持债权非专属于其个人。代位权指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保护其既得或将得利益。与撤销权相比,二者形成因素、设计效果、行为意识敏锐度及诉讼时效均有所不同。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符合法定条件:1)债权合法有效,排除如赌博债务;2)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利益;3)债务人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非专属自身,如扶养费、退休金等不在范围内。这些构成代位权诉讼的基础前提。
代位权行使需满足以下条件:债权合法明确且到期,债务人未勤勉行使到期债权,致债权人实质损失,且债务人所持债权非专属于其个人。代位权指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保护其既得或将得利益。与撤销权相比,二者形成因素、设计效果、行为意识敏锐度及诉讼时效均有所不同。
在法律实践中,债权人代位权需基于有效合同。若合同未依法成立、无效、非法或已撤销,债权人无法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基本条件包括:合同有效、债权人权益受损、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