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探望权纠纷首选协商,无效则寻求法律途径。法院以未成年人成长为重,裁决执行方式与时间。如合同或判决后仍无法落实,可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保障探望权。
在离婚后探视权纠纷中,如无法行使权利,可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恢复,但可能因孩子利益受限而暂停。民法典规定,非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金额和期限由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协议不影响子女在紧急情况下的额外需求。
关于离婚后子女的探视权的行使问题,在离婚判决生效之后,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执行。父母子女关系并不因为离婚而解除,父母依然享有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有权利进行探视,除非对方存在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否则抚养孩子的一方应该配合对方行使探视权。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探视权人可选择是否探望,但不得拒绝承担抚养和支付费用责任。若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方可依法追索。
离婚后子女探视权受阻,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裁决。判决生效后,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行使探视权。无论是否直接抚养子女,父母都有探望权,对方应协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