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工程质量纠纷精选解答 >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怎样进行处理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怎样进行处理

时间:2024.09.19 标签: 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 阅读:981人
律师解析:
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根据不合格的情况不同处理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项目的某些部分的质量不合格,存在一定缺席,但可以通过整修等方式使其合格,且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的,可以对这些不合格的部分采取返修的方式处理。
二、如果建筑的承载力存在质量缺席的,可以通过加固处理的方式处理。
三、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通过上述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要通过返工的方式处理。
四、如果建筑的质量缺席采取返修或者加固的方式都无法弥补,并且也无法返修的,可以通过限制使用的方式来处理。
五、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采取以上四种方式都无法解决的,则对建筑进行报废处理。
六、如果建筑的质量问题是下列情况的,可以不作处理:
1、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2、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3、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
4、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建筑工程的对比审计法是指用已经审计的工程造价同拟审类似工程进行对比审计的方法。这种方法一般应根据工程的不同条件和特点区别对待。一是两工程采用同一个施工图,但基础部分和现场......

管华律师
管华律师
18660949526
咨询我

工程挂靠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

管华律师
管华律师
18660949526
咨询我

资格预审程序: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政府指定的报刊、网络发布工程招标信息,刊登资格预审公告。3、报送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报送资......

管华律师
管华律师
18660949526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工程款违约如何计算实际损失费用

    陈功律师

    陈功律师

    工程款项违约损失计算需系统分析,包括直接损失如人工费上涨、材料涨价,及间接损失如租赁费增加、盈利削弱。直接损失依据实际发生费用,预期盈利据合同、惯例评估。还需考虑利息损失,确保结论准确可信。

    浏览量:1283 2024-11-22
  • 工程做司法鉴定需要什么前提条件和手续

    陈功律师

    陈功律师

    工程司法鉴定通常要有前提条件:存在工程质量、造价结算、工期延迟等纠纷或争议,且获法院或仲裁机构委托。实际操作中要填鉴定申请表,明确内容和范围,还要提供合同、设计图、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以利工作开展。

    浏览量:1029 2024-11-21
  • 装修纠纷赔偿多少合适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北京师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关于家居装饰侵权索赔金额的明确规定并无既定标准可循,其最终金额需依照实际状况加以评估。通常所考虑的要素包括房屋装饰工程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维修所需的成本开支、因工程延期而引发的经济损失以及对您日常生活产生的不良影响等等。若系由装修公司违约所致,则可能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责任。更进一步地讲,倘若因质量问题促使您不得不重新进行装修布置,那么应有的赔偿款项恐将囊括由此次新装修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浏览量:1345 2024-11-20
  • 施工单位有哪些工程质量责任

    郑晓龙律师

    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等。

    播放量:1235 2022-06-07
  • 工程在什么情况下须进行工程质量缺陷备案

    郑晓龙律师

    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发生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但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定为合格),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

    播放量:949 2022-06-07
  • 公路工程三级重大质量事故要满足哪些条件

    郑晓龙律师

    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下。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合格的标准,需加固补强,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人身伤亡。

    播放量:550 2022-06-07
管华律师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

管华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2年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4年执业,2017年加入团队。 【荣誉与任职】: ●2019年被兰山区关工委、兰山区人民法院、兰山区司法局等部门授予“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项目“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2019年受兰山区民政局特邀为婚姻家庭辅导律师; ●2020年被兰山区政协聘任为兰山区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员; ●2021年被临沂沂河实验学校聘任为法治副校长; ●2021年撰写文章《关于调整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征求未成年子女意见年龄的建议》,被兰山区政协评为优秀社情民意信息,并由省政协转报全国政协,纳入到《民法典》。

咨询该律师
  •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怎么写

    1851人阅读

    写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书得特别严谨。找施工单位之前,得把承揽合同好好商量商量,得把质量标准和验收准则都写清楚喽。项目完工后,监理方作为监管的,得负责检查工程质量咋样。只有确定符合当初约定的标准了,才能批准让它投入使用,然后交付给别人用。

  •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怎样的

    1234人阅读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明确指出,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得由监理工程师跟施工单位以及项目质量负责人一同完成。分部工程的验收呢,是由总监理工程师来组织,施工单位的相关技术、质量负责人得参与其中。像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这类重要的分部工程里的地质勘察部分,得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一起进行验收。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各种不同项目的验收规定呢。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1180人阅读

    国家的土地呢,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利去占有、使用和获得收益哦。还能利用这块地盖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它们的附属设施呢。像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呀、变更呀、转让之类的事儿,都受法律保护着呢。它的法律效力可大啦,权利人能在规定的时间里自己决定怎么开发利用土地,能拿到对应的收益,而且还能按照法律规定把它流转出去呢。

  • 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视为竣工吗

    2180人阅读

    未进行竣工验收但已实际投入使用的情形是否视为竣工在未得到正式竣工验收批准前便已经开始入住的房产,通常情况下不能被视为已经验收合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竣工验收标准来看,要想实现房屋的正式竣工验收,必须满足多个严格的验收条件,并且还需获得相应的房屋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