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郑晓龙,中共党员,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高级合伙人。擅长领域: 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执业理念: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社会职务: 1、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 2、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 委员 3、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 委员 4、遂宁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5、射洪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 会员 所获荣誉: 1、2020年6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2022年2月被遂宁市司法局、遂宁市律师协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律师”。 3、2022年7月被中共遂宁市律师行业委员评为二〇二二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4、2023年7月被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律师行业委员会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5、2023年8月受邀参加江苏省律师协会举办的“星火燎原计划”之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第七期),并成功结业
咨询该律师1463人阅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债务人死亡的案件管辖法院通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如果债务人死亡后涉及遗产继承问题,那么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债务人死亡的案件管辖法院可能是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是被告(继承人)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
1248人阅读
债权人挂了后,他的债权可不是就没啦,诉讼时效也不会跟着中断或中止哦。他的继承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是有权利去主张债权的呢。通常来讲,要是想让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哈。要是法律另有规定的话,那就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办呗。
1812人阅读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死亡后,其遗产足够清偿债务,那么继承人只需用遗产来清偿债务,直到遗产价值用完为止。如果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继承人可以选择不承担超出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自愿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么他们不必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因此,债务人死亡后,其债务是否需要偿还取决于遗产的价值以及继承人的选择。
1160人阅读
当债务人死亡,欠条过期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如果债务人的死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中提到的“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情形,那么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一旦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确定,诉讼时效期间将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后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