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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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诉讼费根据诉讼标的额计算,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先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标的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10万至20万元按2%交等,不同区间有对应比例。此外,除案件受理费外,可能还有鉴定费等其他费用,需按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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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现行法律体制下,购房合同违约行为的最高违约金数额无明确统一上限。违约金一般参考实际损失衡量,若约定金额远超实际损失,违约方有权申请降低,“过分高于”指超实际损失30%以上。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多种因素确定数额,要遵循公平正义与诚信守约原则,确保违约金合理公正,有警示作用且无明显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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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金”涉及的不只是法律问题,其特性及能否退还需具体分析判定。若签订合同时意向金被明确约定为“定金”,给付方未履行债务等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时,无权要求返还。若未明确约定,因未达成一致或开发商原因致合同未生效,意向金应返还。建议查看相关协议合同,据实际判断能否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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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数额无固定标准,主要依购房合同双方事先约定。若合同未规定,法院审判以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为基础裁量。违约金设定会综合考虑违约严重性、对方损失程度及合同执行情况等。同时,违约金数额不可过高或过低,否则法院会进行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