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
宋卓彬,国家法官学院深造,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人、终身荣誉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客座教授,中国商业经济联合会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特约研究员。具有近10年的法律服务从业经验。宋卓彬律师携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房地产纠纷、群体性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等拥有丰富的经验,率团队完成多宗复杂、重大、疑难的诉讼案件,并取得卓越的成绩。
咨询该律师在何种情形下,格式条款被判定无效若要使得格式条款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首先,提供形式条款的一方在处理自身责任问题时,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就擅自进行免除或减轻,从而增加了对方的负担或者限制了他们应有的权利,这种情况是不被允许的;其次,当提供此类条款的一方试图通过该手段去加大对方在责任方面的压力以及限制他们的主要权益时,也是不可取的;最后,在相关法定条款中也被明确规定的一些特殊情况下,这些格式条款自然会失去其原本应具备的法律效力。
哎呀妈呀,咱们来聊聊关于“借条”这个事儿吧。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的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有好几种情况下,借条可是会失效的。比如说:1.借条上写的东西要是违反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规里的硬性规定的话,那这张借条就可能失效。而且这种情况还会让整个民事法律行为都变得无效。2.借条上写的东西要是违背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话,那这张借条也可能失效。
看你得知道咱们国家的《民法典》里面有两条规定跟这个借条有关。这就是第一百五十三条和第一百五十四条。
你要是有张借条,但它符合下面这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那这借条就可能被判无效。
我们国家的民法典里有两条约定,说的就是借条这回事。要是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的话,这个借条可是会失效的。首先如果你的借条里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内容,那就违法法律程序就不生效;其次,如果说你的借条涉及到的行为妨碍到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那也是不行的;最后,如果你和你的债主之间是故意串通好的,目的就是要伤害其他人的利益,那这个借条也同样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