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
周建飞,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3年开始执业,曾任区律协知产委副主任,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取证、诉讼及专利无效宣告口审代理等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从业十多年年来,办理知识产权、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领域的近千件案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律顾问,工作作风严谨踏实,为人诚实守信,办案经验丰富。
咨询该律师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所约定的财产与债务关系,在特定情形下可予以重新调整与分配。然而,达成此一效果需严格遵守以下两项法律规定:首先,必须在协议签署完成之后的一年内提起诉讼申请变更;其次,必须提供充分确切的证据以证明在签订协议过程中受到对方的欺骗或威胁等不当行为。
根据协议,离婚时双方明确表示没有共有财产和未清偿的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程序结束后,就无需再分割和承担这些财产和债务了。但要注意,这种约定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比如在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不知道这个约定,还是可以根据法律向夫妻双方主张应有的权益。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一方的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可以根据共同财产保全协议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这笔债务只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通常应该由债务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偿还。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涉及到对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份额进行强制执行。
婚姻期间,夫妻双方签订的债务分割协议,如果能够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况,且没有损害第三方的权益,那么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这个协议只能约束夫妻双方,对于善意的债权人来说,夫妻双方可能仍然需要共同承担责任。所以,虽然这个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它的适用范围和后果还是需要清晰地界定。
在离婚协议的拟定中,需要全面考虑负债和财产的分配问题。对于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并在财产分割时考虑摊销。而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单独负责。财产分割应该公正,要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和贡献度等因素,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进行调整,比如如果一方有明显的过失,那么他分得的财产可能会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