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怎么承担
律师解析: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
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已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这一条规定了三个侵权
责任主体:
一是所有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拥有所有权的人。
二是管理人,指对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负有管理、维护义务的人。
三是使用人,指因租赁、借用或者其他情形使用建筑物等设施的人。
2、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
赔偿后,有其他
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其他责任人是指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之外的对损害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人承担侵权责任。但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向被
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该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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