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深耕婚姻家事十余年,办案近千起,在婚姻、继承、财富管理与传承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擅于将诉讼经验与各类财富管理工具相结合,多次办理标的额巨大、涉及股权分割、家族财富传承,以及涉外、涉港澳台等跨地域、跨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深圳电视台《约见大律师》特邀嘉宾、央视《律师来了》主场律师、深圳卫视《辣妈学院》特邀专家。
咨询该律师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顺序将财产进行均等划分,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也可以多分。
如果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面对已故配偶的共同财产,健在配偶将获得一半,另一半按遗嘱(如有)或法定程序分配。倾向于困难且无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会得到更多照顾;主要赡养者或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通常分得较多。不尽赡养义务的有能力继承人可能无权或少得遗产。
婚前财产在配偶离世后分配遵循特定规则。已婚前明确约定财产归属者,配偶可分得婚后共同财产一半,另一半按遗嘱或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无约定时,婚前财产视为遗产,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分。若死者留有遗嘱,遵照遗嘱;无遗嘱则依法定继承。
按照法律规定,有遗嘱则按遗嘱分配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顺序继承。首先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序列继承人继承,若无则转由兄弟姐妹、祖父母等第二序列继承人继承。在分配时,应保证各序列继承人权益均衡,特别关注老人、未成年子女等特殊情况。遗产分配需依法进行,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