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彭萍,女, 2008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经济法系。 现执业于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自执业开始,坚持走专业化道路,为委托人提供专业、准确、权威的法律服务,以“追求实现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为执业宗旨,认真、敬业、勤勉、尽责。敢为天下先,勇于探索。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法律实务和诉讼技巧娴熟,擅长办理民商事、经济、及其他重大疑难案件。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都忠实于法律和事实,重视证据和调查分析,有一种锲而不舍的办案精神,因此每个案件均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曾成功代理案例: 1葛某某与高某、廖某某、曾某、李某、刘某某、金某、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 2王某某与向某离婚纠纷; 3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陈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4李某某与王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 5黎某某与黎某某土地纠纷; 6毛某某与彭某离婚纠纷; 7覃某与夏某某、印某某合同纠纷; 8杨某某与陈某彩礼纠纷; 9彭某某与杨某离婚纠纷; 10向某某与肖某某离婚纠纷; 11邓某某与钟某某离婚纠纷; 12章某某与王某某、杨某赠与合同纠纷; 13陈某某与张某抚养费纠纷; 14胡某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 15葛某某与向某某土地承包权纠纷; 16葛某某与田某某、吕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17唐某某与杜某某、胡某、胡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 在保险合同纠纷领域更是业绩突出。成功代理多起保险消费者诉保险公司保险理赔纠纷案(诉讼或非诉讼方式): 陈某某与某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案; 张某某与某某保险公司重疾保险不予理赔案; 等等…… 至今本律师已与三大寿险公司及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在法庭上有过交锋,最大限度的维护了保险险费者的利益。 本律师一直认为:只有专业律师才能为委托人提供权威、准确的法律服务,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委托人的败诉风险,真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力图通过各种方式,将法律知识特别是保险法律的知识和理念传达给普通百姓,为保险产品走进普通百姓、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执业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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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两种情况。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需符合法定情形,要通知工会并出具证明。劳动者一般情况下提前30日(试用期提前3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问题,劳动者可随时解除。解除需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为违法解除并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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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若未给劳动者劳动合同文本涉嫌违法。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沟通索要合同,沟通无果可向其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改正。同时要留存合同签订沟通记录、工作安排和成果等相关证据,以备劳动仲裁或诉讼时使用,在法律框架下权益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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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但劳动者继续工作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期满后一个月内签新合同,超一个月未签要付双倍工资,此期间劳动者权益受保护。为避免纠纷,劳动者应与用人单位沟通续签,发生纠纷可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各方都应遵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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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有多种常见取证办法。首先要保存书面通知,如通知书、邮件等;其次收集工作相关沟通记录,如工作群聊天、与领导的短信微信交流;工资发放和社保缴纳记录可证明劳动关系;同事证人证言、公司规章制度等也可作证据;协商时的音视频若合法取得也能为证,且取证要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