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
郑伟海律师(咨询电话:13989762818),温州乐清人,执业于浙江乔泰律师事务所,持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自从事律师职业以来,一直秉持法律人正直的初心,本着“勤勉善思,谦逊审慎;尚法求是,维权于民。”的信念,忠于法律、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在办案过程中,细心推敲每个细节,具备较强的法律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准确的发现案件的关键点,为还原案件真相,研读案件涉及的所有法律法规,灵活调整对于案件的各种诉讼方案,对于法律之外的其他知识也涉猎甚广,知识全面。 专业领域:刑事辩护、知识产权纠纷和民商事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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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683 条没明确说借债担保得用啥具体材料呢,不过规定了像机关法人以及公益非营利法人这类的,得经国务院许可才能给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做转贷的担保人。一般来说,基本材料有借款协议、担保协议,还有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资产证明、财产所有权凭证以及信用档案等这些东西,这样能保证担保行为合法,也能让借贷关系更稳定。要是想更深入地了解,就去看看相关的法律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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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把钱还了之后,去找借钱的人要回钱的时间有个三年的限制哦。这三年里呀,担保人得赶紧去要回自己的钱。要是超过三年还没去要,那可能就没办法打赢官司啦,也就是可能会失去胜诉的权利呢。所以在实际做事的时候呢,最好是担保人早点去要回自己的钱,这样就能减少一些风险和不确定的因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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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就是决定保证人要承担责任的那段时间。要是没明确说保证期间是多久,或者保证期间比主债务的期限还早,那就相当于没约定。要是没书面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从主债务履行期满开始算,时间是六个月。如果借据上没写有担保,那保证期间也是从主债务期满开始算六个月,除非有其他约定或者能明确主债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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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抵押手续,这可是有法律风险的哟。不知情的那一方有权利说这个抵押是无效的呢。一般来讲呀,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得夫妻双方一起同意才行。要是就一方去办了抵押手续,那很可能就属于无权处分啦。就好比你家的东西,得夫妻两人都同意才能拿去抵押,不然这抵押就可能不被法律认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