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兰台(西安)律师事务所
张雯婷律师,长期躬耕于合同债务、婚姻家事服务领域,具有扎实的法学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逻辑思维严谨,从业以来秉承“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己任”的服务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本着专业的工作态度,披荆斩棘的工作精神,竭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排忧解难。
咨询该律师1492人阅读
在签署协议离婚的时候,公证房产并不是必须要做的事情。要是双方都能按照协议来分配财产并且把产权给变更了,一般就不用去公证啦。不过呢,公证可以让协议的法律约束力更强,这样能避免以后出现纠纷。要是房产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一方担心对方的履行能力,那公证就会更稳妥一些。
2012人阅读
一般来讲,前配偶的个人财产不会直接拿来还债权债务。要是欠款是在婚姻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的企业经营或者是双方一起决定的,离婚后前配偶还是有可能要承担负债的,那婚前的个人财产就有被拍卖来清偿的风险。但要是债务是在离婚之后形成的,前配偶以及他的个人财产通常是不会被强制执行的。
1561人阅读
闹离婚时女方不付房贷,得先明确房屋归属以及离婚协议或判决中关于房贷支付的约定。要是没约定清楚,而房贷又是夫妻共同债务,那双方都得还钱。男方可以先找女方商量,要是商量不成,就只能靠法律啦。一般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房产归属等情况,来确定房贷的支付责任。
1443人阅读
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大多判给男方,不过男方得给女方补偿,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且登记在男方名下,这就相当于给男方的赠与,离婚时房子一般归男方。要是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付首付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通常都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