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算
共同财产。婚后在房屋
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
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在
离婚时参与
财产分割。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法是: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
离婚协议中,经过
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而并不是平均分配。
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
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以下几种:
(1)
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
继承或
赠予所得的财产,但
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或者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受赠的财产、继承的财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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