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陇南市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老中青科学搭配的刑事团队,分别由主任,高级合伙人,执业律师组成。在具体办案中分别负责辩护策略的制定板块,公检法机关的沟通交涉板块,案件证据材料分析,涉嫌罪名法律规定研判板块。
咨询该律师商业险在处理车辆超载理赔时,并非仅以超载为拒赔依据。保险公司会根据法定条件决定,如无驾驶资格或醉驾、车辆被盗抢期间事故、及故意行为导致的事故,才会可能拒绝理赔。交强险则有不同责任范围。
五座汽车搭载四位成年人和两名未成年人属于超载行为。根据相关法规,超出额定乘员20%以上即构成超载,此情况下车辆已超载20%,将受到扣3分和500-2000元罚款的处罚,并可能被扣留车辆直至违法状态消除。因此,为了安全合法行驶,请确保不超载。
车辆超载交强险保险公司不能拒赔,商业险保险公司按照约定。 超载不是保险公司拒赔的条件,发生以下条件的,保险公司才可以拒绝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驾驶非特定载客汽车超载20%未达50%,将扣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罚款200元至500元;超载20%或违规装载货物,罚款500元至2000元,车辆将被扣押直至改正。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驾驶非特定载客汽车超载20%未达50%,将扣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载,罚款200元至500元;超载20%或违规装载货物,罚款500元至2000元,车辆将被扣押直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