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巨航律师事务所
深圳专职律师,在民商事、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特别是在刑事辩护中,办理过假冒注册商标、诈骗、非法经营、盗窃、寻衅滋事、帮信等罪名案件,经验非常丰富,同时还提供法律咨询,文书起草,申请取保、接受委托处理各类案件等服务,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立即咨询犯罪行为人涉嫌串谋损害商业声誉,通过捏造并散布不实言论,蓄意诋毁他人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情节严重者将面临最高二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且需接受罚金制裁,经济损失巨大或情节恶劣者刑罚加重。
串通损害商业信誉罪的犯罪者将面临法律制裁,最高刑期不超过两年有期徒刑或拘役。犯罪行为包括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导致他人商业及商品声誉受损,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或具备其他严重情节。犯罪者可能还需承受罚金。
《刑法》第221条规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可因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遭受恶意中伤。此类行为构成损害商业声誉罪,最高刑罚为二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可罚金。单位犯罪执行双罚制,罚金加刑事责任追究。情节关键重大但损害轻微者不被视为犯罪。
商业信誉、商品声誉遭恶意破坏,涉及刑事追责的,相关部门须经审查材料后立案侦查。报警、检举揭发或自首者提交的证据,由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据权限严格审核。一旦确认犯罪事实并满足刑事条件,立即启动立案程序。
若行为人恶意诋毁商户名誉,商家可向警方报案。行为人通过捏造、散播不实消息损害商家形象,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可能触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款。商家可要求行为人消除影响,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