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
韩海东,法学学士,系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擅长刑事辩护、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及商事诉讼和仲裁。2016年进入甘肃法音律师事务所(兰州)实习,2017年在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成都)入职为咨询律师,2918年入职甘肃阶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参与了涉黑涉恶、上市公司破产重组等重大案件的代理,并担任多家政府机关和企业的法律顾问。
咨询该律师车祸对方全责不给医药费的,可以先由伤者垫付,之后可以起诉肇事者进行赔偿。车祸发生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遭遇车祸且责任明确时,医疗费用通常由保险公司或责任方预付。肇事方若无责任,无需垫付;若部分有责,可自愿先行支付部分费用。建议双方先协商,若不成,受害方可自行垫付后起诉求偿。若肇事方有车险,受害方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报案、查勘定损、递交索赔申请是必要步骤。保险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定责任并通报结果。
当车祸中对方全责且需要支付医药费时,有几个选择。 首先,可以先行支付,康复后再向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索赔。若资金紧张,可请求对方预付医疗费用,若遭拒,可依据事故责任认定向法院上诉,要求对方承担医药费。若对方资金也不足,可请求其保险公司垫付交强险额度内的10,000元。 最后,若双方经济困难,可向交警部门申请援助基金作为紧急治疗费用。
在遭遇车祸且责任明确时,医疗费用通常由保险公司或责任方预付。肇事方若无责任,无需垫付;若部分有责,可自愿先行支付部分费用。建议双方先协商,若不成,受害方可自行垫付后起诉求偿。若肇事方有车险,受害方可向保险公司索赔。报案、查勘定损、递交索赔申请是必要步骤。保险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定责任并通报结果。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医药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但赔偿金额有限,通常只覆盖合理且必要的费用。若通过诉讼索赔,法庭将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核定赔偿额。若受害方无法证明费用合理必要,可能无法获得全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