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离婚案件可通过公告送达,尤其当一方下落不明时。若仅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无需宣告失踪或死亡,法院应受理。对于下落不明者,法院可采用公告送达,即使未满两年也可依法公告送达。其他民事诉讼中,无法常规送达时,也可申请公告送达。
离婚诉讼公告送达的条件是:法院难以查明被告住所地、认定被告下落不明等。夫妻在离婚方面产生了纠纷的,此时可能就无法协议离婚了,而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这样解除婚姻关系还有一定的可能。而既然是有纠纷,那么肯定在打官司的时候就会有争议。
民事诉讼中公告送达后举证的期限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一般由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跟案件审理情况确定举证期限,答辩的期限是公告期限届满以后的15天内,如果以公告方式送达,满60天即视为送达,而被告方则要在收到诉讼状副本以后的15天内递交答辩状。
民事诉讼活动中公告送达的时间一共是60天,满60天即视为送达,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送达法律文书的时候,一般不能采用公告送达方式,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或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才能公告送达。
行政诉讼的送达的公告期是60天的时间,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受送达人如果下落不明,那么就可以利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对此进行公告送达。当然,公告送达同时需要在卷宗当中记载清楚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