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对方
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的处理如下: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
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
拘留。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
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
刑事、
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以下几种情形,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
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
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
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