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仲裁与调解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4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咨询该律师非法经营罪就是指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经营专卖或专营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而贩卖毒品罪则是指制毒、售毒、购毒以及吸毒的行为,这是侵犯了法律所保护的公共利益的行为。两者犯罪的性质和侵犯的利益明显不同,通常情况下不能将它们并列。
根据中国现行《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对于非法持有毒品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严厉惩罚。而针对抢劫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指出,一般情况下,此类罪犯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罚金;然而,如果存在诸如入户抢劫、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非法持有毒品罪不属于贩毒。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而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的行为。两者在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存在区别。主观上,非法持有毒品罪通常是为了供自己吸食、使用等,不具有贩卖的故意;贩卖毒品罪则以贩卖获利为目的。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非法持有枪支与走私贩卖毒品被视为两个相对独立的犯罪行为,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28条以及第347条所规范。针对非法持有枪支的情况,其刑罚的轻重程度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的严重性,可能处以三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处罚;而涉及到贩毒行为的,根据涉案毒品种类及数量的不同,刑期范围通常涵盖了五年以下至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多个层次。
非法持有毒品必将面临严厉法律制裁凡非法持有的鸦片数量达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其他毒品数量巨大者,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终生监禁,同时要缴纳罚金;而对于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但未满一千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但未满五十克以及其他毒品数量较多的情况,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也要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