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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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该律师劳务派遣员工须遵守提前告知义务。劳动合同法规定,无论何种情况,劳动者欲解除劳务关系需书面通知,试用期则为三天。即使领导未批准,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告知书,仍可依法终止。若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有权通过仲裁或监察机构维权。
劳务派遣职工离职流程如下: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向派遣服务机构递交辞呈;服务机构接获通知后,联络用工单位办理工作交接;离职时,服务机构负责结算工资、费用,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按我国法规,劳务派遣员工解雇时的经济补偿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企业无故解雇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及违约金。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处理劳动关系,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劳务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在辞职流程上差异不大。劳务派遣工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即可。申请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生效。在离职时,公司人事部门会处理相关事宜,包括社会保险等。劳务派遣工需向所属企业提交辞职申请表格,由劳务派遣公司专员领取离职报告书,最终交至劳务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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