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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的抗辩权的概念具体是哪些

时间:2024.09.0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860人
律师解析:
事实的抗辩权的概念是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其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
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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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坤帆律师

重庆江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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