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
一、公司分立后股东的股权处理方式如下: 1、公司分立后股权依照分立决议处理。 2、对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 1、提出......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咨询该律师1987人阅读
股权转让得交税哦。个人转让股权呢,得交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法人机构转让就比较复杂啦,得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处理。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时候,不管是相关个人还是法人实体,都得依法把税项给交了,这样才能保证经营是合规的呀。
1862人阅读
股权转让时,若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自愿,同时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那么这种股权转让通常是有效的,不会属于无效的范畴。并且,若股权转让的程序满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像经过了必要的审批、通知等程序,也不属于无效的情况。另外,受让方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禁止其受让股权的情形,这同样不属于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
1422人阅读
法人是能够独自去进行民商事活动的,还能享有各种权益,同时也要承担相应责任的组织呢,并且它的资产是独立来承担责任的哦。股东呢,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他们享有决策以及分红等权利,一般是不会直接去承担公司的债务的,除非出现了违反出资义务等那种特殊的情况啦。
1412人阅读
一般来说,要开具股权关系证明,相关人员可以向所在企业的主要管理层提出申请,并且要加盖企业公章,以此来保证证明的真实有效。要是登记股东手里有股东名册,或者能拿出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那就可以直接用这些资料去证明股权关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