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
一、公司分立后股东的股权处理方式如下: 1、公司分立后股权依照分立决议处理。 2、对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如下: 1、提出......
首先,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为更好的帮助您及时、高效的解决问题,可直接电话联系,电话:18630993523/18522505107 (微信同号)。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东方所”)创建于1988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司法部律师体制改革试点单位,是天津市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1991年12月,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命名为先进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96年底,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转为由著名高级律师孙芳桥领办的自律型律师事务所。 自成立以来,东方所以“家文化”为底蕴,以“立足中国,服务全球”为理念,在尊重传统、传承理念的基础上,以“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智慧化”为方向,以求真守正、极致高效的服务理念,打造出一支业务可依托、服务可信赖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东方所在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共同的愿景、使命和价值观,让北京、江西、四川、江苏、广东、河南7地的“东方”律师们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东方联盟”,始终秉承“公正、平等、自由”的法律理念,为当事人提供规范、高效、便利、快捷的法律服务 ,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为基础,专业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业务相结合,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专家型的服务水平、团队型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法律解决方案。 作为一家拥有深厚历史的“老所”,东方所从未停止进行法律专业服务的升级与迭代,一直持续优化业务领域体系。截至2020年,东方所共有14大专业委员会:行政、刑事、民事侵权、婚姻家事、合同、法律顾问、公司治理、企业解散与破产清算、知识产权、建设工程、房地产、证券/基金/期货、金融。 目前服务的当事人用户超过10万人,服务过的企业客户近万家,凭借精湛的专业能力,优良的职业操守和严谨细致的办事风格,得到了客户的广泛好评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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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股份转让那阵子,实缴资本具体是多少,这对转让双方来说特别重要,得一起商量着定。商量的时候呢,可以有好几种办法。一是按照公司成立时的股权比例来;二是看看公司的净资产,也就是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那个数;三是找专业的人来评估,根据股权附带的资产价值来确定。反正呀,双方得好好沟通,让转让金合理,这样才能保障双方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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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法和权益法在长期股权投资里有不少差异呢。成本法主要用在控股超 50%的企业,就像大股东管着公司似的,只有人家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收益,账户余额也不用调。而权益法呢,适合持股 20%到 50%的合资或联营企业,得按股权比例确认收益,还得调账户余额,要是有内部交易啥的,还得做抵消处理,就跟把内部的事儿给摆平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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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退出有多种机制呢,像股份转让就挺快还实惠,不过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行。公司减资呢,就是把退股股东的出资份额买下来。要是想让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得符合《公司法》的规定。解散公司也有好几种情况,比如按照章程规定、股东会决议,还有政府勒令等,解散了还得清算。破产清算是涉及债权人、债务人等去申请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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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实缴出资的股权转让价格认定,常见证据有股权转让协议,这协议会把价格及相关约定说得清清楚楚;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展现公司资产状况,进而对股权价值产生影响;双方的协商沟通记录,像邮件、短信、聊天记录之类的,能证明价格的协商过程;另外,还有评估报告,是专业机构对股权价值做的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