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劳动合同法规定,一般劳动者解除合同需提前30日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劳动者仅需提前三日通知即可。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有义务出具有效证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当雇主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合理工作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有权在特定条件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充分的劳动安全保障或工作环境、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并对员工权益造成侵害。
当雇主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合理工作条件,未按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无效,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时,劳动者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